背后需承担日韩人妻无码中文字幕视频哪些法律责任?

来源: 搜狐专栏
2025-12-07 00:47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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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日韩人妻无码中文字幕视频” 背后需承担日韩人妻无码中文字幕视频哪些法律责任?

  央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(总台中国之声记者江晓晨)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《新闻纵横》报道,随着2025年贺岁档档期到来,众多精彩影片纷纷上映,吸引观众走进影院。目前,动画电影《疯狂动物城2》票房表现亮眼,刷新中国影史进口动画片票房冠军等多项纪录。然而,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吐槽,称《疯狂动物城2》话题下充斥着盗摄片段,甚至有人长时间拍摄重要剧情并在网络传播。

  “盗摄”一般是指利用摄像或录屏软件进行拍摄和录制屏幕播放内容,并将录屏画面记录在特定载体上的行为。《疯狂动物城2》只是一个缩影,近年来影院“盗摄”呈高频多发态势。“盗摄”背后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?

  北京的杨女士带孩子去看了《疯狂动物城2》的首映,她告诉中国之声,观影期间的确有人拿手机拍摄。

  杨女士说:“某个精彩画面,拍一张或几张照片,可能想拍完发朋友圈,这种情况很多。”

  细心的朋友会发现,在各大影院售卖的电影票背面,都会明确标有“勿拍照摄影”“手机静音”等提示语句或图标,并且在多项条例的最后还会标明,“任何购买、持有并使用本票者均被认为已阅读、理解并接受以上条款。”不过,杨女士感觉白纸黑字的规则落实起来并不容易。

  杨女士表示:“影院告诉你了,但是遵不遵守这个事情没有办法强制要求,但建议是这样的。见过一两次有工作人员进来说,‘请不要录像。’会很小声短暂打扰某一个人,不会把事情扩大。”

  与网友口中的“打卡”形式不同,以营利为目的的拍摄常见形式就是在漆黑的影院内架设设备“盗摄”,之后在二手交易平台以极低的价格非法兜售所录制的热门电影的“枪版”视频赚取利润。

  影视从业者万女士坦言:“电影票背面都写着不让拍照,得遵循电影院的规则,更何况大家拍的电影都不想剧透,相当于提前泄露了,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一种行为。”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第31条明确指出,“未经权利人许可,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。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,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,并要求其删除;对拒不听从的,有权要求其离场。”

  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讲师、国家治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创新平台研究员李铭轩认为,观众购票后,实际上默认与影院签订了协议,观众理应遵守协议当中的行为准则。

  李铭轩表示:“去电影院观影在法律上认为跟电影院之间存在一个协议,或者是合同关系。电影院会对其有一些行为上的限制和规定,明确要求不能用手机对电影进行屏摄。如果有这种行为,电影院管理人员可以制止。要遵守协议当中的一些行为准则,否则违反了合同义务。”

  李铭轩进一步表示,所谓“盗摄”行为,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的角度讲,当你掏出手机拍摄的那一刻,就已经落入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的控制范围。

  李铭轩指出:“电影其实构成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上保护的作品,著作权保护本身有一系列的权项,其中包括复制权等。从法律上来看,单单的拍摄行为,就落入了电影作品的著作权控制范围。用录音、录像、翻录、翻拍的方式把电影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,后续的一些传播行为构成侵权,又会有其他著作权的权项去控制。”

  对“盗摄”的约束并非只停留在表面。记者搜索发现,法院公开审理的有关“盗摄”的案件不在少数。影院“盗摄”集中呈现出“作案工具隐蔽、获利渠道便捷、法律定性统一”等特征。

  此前,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曾判决一起有组织的“盗摄”影片非法获利案件。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姜皓介绍,被告人童某从事摄影行业,与朋友合伙在云阳开设一私人影院。童某为谋取利益,多次购票进入云阳某影城进行“盗摄”。

  姜皓表示:“发现录制盗版电影有利可图,拍摄了《长津湖》《误杀2》等当时比较火的几部电影。录完之后通过画面校正、降噪等后期处理,上传网盘。之后加入多个私人微信群共享电影片源,出售给一些私人影院的老板。”

  童某曾多次“盗摄”影院片源,半年多时间累计非法获利52500元。姜皓表示,童某以为可以高枕无忧,其实早已被定点监控。

  姜皓介绍:“相关部门通过高清‘盗摄’版数字水印溯源发现片子是在云阳一个影城里录制,就把线索转到了云阳文旅委,进行核实之后又将线索移交当地公安局,对童某进行传唤采取强制措施,移诉到了检察院。”

  云阳法院认为,被告人童某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非法复制、发行他人电影作品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姜皓介绍,童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愿意接受处罚,对其可从轻处罚。最终法院判处童某犯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,相关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。

  姜皓表示:“童某也算电影行业的受益者,只有尊重版权让整个电影行业有一个良性循环,才能让电影工作者有更多热情拍出更好的电影。结合国家当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,让大家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,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后果。”

  针对呈多发态势的“盗摄”现象是否能有最优解法?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赵精武认为,“打卡”和“盗摄”如何定义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

  赵精武:“‘盗摄’主要是以非法营利为目的,即便看似采取了‘无偿分享’的方式予以公开,但其本质也是为了‘引流’,并且‘盗摄’的行为方式也有其特殊性,比如为了确保画质、音质会采用特殊设备进行拍摄、‘盗摄’内容构成电影核心卖点、‘盗摄’片段时长较长等。‘打卡’影片多是出于个人欣赏、留念记录等目的,不会特意追求画质、音质和片段内容。零碎片段式的打卡分享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,通常而言,是否追究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,主要还是由权利人自行决定。”

  赵精武建议,对民众加强普法宣传,对影院提高管理水平。营造健康观影环境,养成文明观影习惯需要影院、民众、监管等社会各方共同努力。

  赵精武表示:“一方面,电影院在售票、放映前,要合理提醒观影人员拒绝‘盗摄’行为,特别是配置专门的工作人员维持好观影秩序;观影人员自身也要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,合理‘打卡’留念。另一方面,监管机构除了持续进行相关普法宣传外,还需要重点整治与‘盗摄’相关的网络黑灰产,督促网络平台充分履行事前内容审核义务。”

发布于:北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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