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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记者 刘少华
2025-12-04 21:01:21 | 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海外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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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邻居家探头对准电梯口,“私人生活安宁”遭侵扰

  公共区域私装监控是否越界?

  “几点出门、几点回家,甚至亲戚朋友到访,邻居全知道!我的隐私彻底没了!”近日,家住浦东新区宝溪路66弄小区的黄先生向“新民帮侬忙”栏目反映,自家所在单元的公共区域已配备物业监控,楼下住户却额外加装“私人监控”,探头直接对准电梯口,将他一家人的日常行踪全程记录,让他倍感不安。公共区域私装监控是否越界?律师明确指出,若监控超出合理安全防范限度,过度、持续采集他人出入规律、访客情况等私密信息,已涉嫌侵害公民隐私权。

  行踪被拍 如芒在背

  黄先生所住的是叠拼户型,一个单元共4户人家,上叠2户、下叠2户,共用一台电梯。“我家住上叠3楼,下叠是1、2楼加地下室,两家门口都紧邻电梯。”黄先生回忆,两个月前,他偶然发现1楼住户在地下车库入户厅和1楼公共走道内,各装了一台半球式监控探头。“这两个探头不光能拍自家门前,还能清晰扫到电梯口,我和家人每天上下楼、开车出入,行踪全被记录下来,一点隐私都没有!”

  更让黄先生忧心的是,若这些监控还附带语音采集功能,“视频+语音”的双重监控会让他连“讲话自由”都失去。“等电梯时和妻子聊点家庭私事,一想到可能被全程录音录像,就如鲠在喉,浑身不自在。”

  近日,记者实地探访该小区。在这幢单元的地下车库入户厅内,电梯对面的两个墙角一左一右各立着一台监控探头。黄先生指着探头介绍:“靠通道这边的是物业装的公共监控,靠1楼地下室门口的是他们私装的。物业的探头已经能覆盖主要区域了,根本没必要再额外装私人监控。”作为私家车通勤族,黄先生每天必经地下车库入户厅乘电梯,“我的出行时间、活动规律全被邻居掌握,这种感觉太窒息了,必须让他们尽快拆除!”

  随后记者来到1楼,发现该住户的防盗门上方同样装着一台监控探头,从镜头角度判断,大概率能完整覆盖一旁的电梯口,而物业在1楼走道内已设有公共监控。“不管我从地下车库还是1楼乘电梯,都躲不开这两台私人监控的拍摄。”黄先生明确表示,他不接受调整探头角度的“折中方案”,“万一之后对方再把角度调回来,问题根本没解决,还是有后患,必须彻底拆除。”

  互不相让 矛盾难消

  针对这起因私装监控引发的邻里纠纷,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。物业负责人介绍,黄先生所在的叠拼单元已配备4个公共监控,分别位于地下车库入户厅、走道(2个)及电梯内部,覆盖范围合理。从物业提供的影像资料来看,地下车库入户厅的公共监控主要对准电梯口和入户厅通道,确实无法拍到1楼该户人家的门前区域。“推测1楼该户住户可能是出于防盗考虑才加装监控。”

  该负责人表示,物业的公共监控录像可保存30天,会自动覆盖旧录像,但对于该户人家私人监控的录像保存时长、是否上传云端等情况,物业并不清楚。

  属地川沙新镇云尚里居委会于11月底回应记者称,接到黄先生的投诉后,居委会第一时间介入调解,但一楼住户明确表示不愿拆除监控探头,也未向居委会工作人员出示私人监控的拍摄画面。目前,黄先生坚持要求拆除,但对方拒绝配合,双方互不相让,事情陷入僵局。

  律师意见

  超出合理限度

  涉嫌侵权

  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“自然人享有隐私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隐私包括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、私密信息。”此外,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也明确,“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,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,收集的涉及公共安全、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,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。”

  “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,个人可以在自家门口安装监控探头。”秦裕斌表示,在公共区域安装监控的安全防范目的本身具有正当性,单纯安装行为难以直接认定为违法,但合法性边界在于使用方式。若监控范围不当,超出合理安全防范需要,具备了窥探、记录他人私密生活的可能性,则可能构成侵权。

  秦裕斌进一步分析,电梯出入口虽是人员流动区域,但也是捕捉特定住户(尤其是相邻住户)出入规律、访客情况、家庭活动等私密信息的敏感位置。持续、清晰的监控记录会形成特定住户的行为轨迹画像,这属于民法典所保护的“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”;同时,这种无差别、持续性监控会让相邻住户产生被时刻注视的心理压迫感,构成对“私人生活安宁”的侵扰。

  “邻居出于安全考虑安装监控的动机本身不违法,但将探头对准电梯出入口,无可避免地过度采集了相邻住户的私密信息,已超出合理必要限度。”秦裕斌明确表示,该行为涉嫌构成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所禁止的“拍摄、窥视他人的私密活动”,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,相关方需及时调整监控角度或拆除设备。

  本报记者 夏韵

  来源:新民晚报

(责编:第二例接受猪心脏移植手术患者去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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